金桂北路(海桐东路-雪松路)道路工程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浙江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金桂北路(海桐东路-雪松路)道路工程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金桂北路(海桐东路-雪松路)道路工程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2144006.69元

1.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北起海桐东路,南至雪松路。道路全长约111米,路幅宽度15米,为规划城市支路。

1.6采购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工期:11个月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hs.com/。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浙江省外入湘企业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5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3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浙江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日0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千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承接千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溪湖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1-8686876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周严韧龙

电话:0731-84317978

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